2021年张湾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资格复审已结束,根据招聘公告,拟于近期组织面试,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及时间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 附件1
面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星期六)
二、面试地点
十堰市第十三中学(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54号)
乘坐8路、19路、22路、28路、57路、59路公交车,下车即到。
面试考点不设停车场,请考生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赴考。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健康码,正确佩带口罩,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通过体温检测通道进入面试地点相应候考室。未戴口罩者、健康码非绿码者不得进入考点并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期间可不带口罩。考生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不宜参加面试的症状,需立即就医。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有序离场。
2.考生在9月25日上午7:20前到面试考点抽签候考,迟到考生不准入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弃权。
3.考生均需填写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附件2)。考前28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4.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物品(手机等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5.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服从安排,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6.面试时,考生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考号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正常开考。
8.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所有面试工作结束后,预计将于5日内在车都张湾网公布。
9.如遇疑问,请咨询:
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0719-8652306。
附件:2021年张湾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人员名单.xls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