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共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其中消防车驾驶员5名,战勤保障人员3名、装备物资库管理员2名。
驾驶员主要从事消防保障车辆驾驶、配合救援人员做好现场保障工作,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十堰市张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万通工业园)。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二)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
(三)能适应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五)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至28周岁。取得国家中高级技术职业资格或从事相关行业具有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不得超过35周岁。
(六)高等院校毕业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伍军人或有车辆维修、驾驶证C照以上、工程技术等专业技能(具有相应资质)及文艺、体育特长的优先聘用,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能够熟练驾驶同类型车辆,并具有不少于3年驾龄(5年驾龄优先)。
(七)精通后勤、管理等工作和具有特种车驾驶经验的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起至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请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十堰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旁世纪亚明灯室上二楼,老虎沟太和饭庄一楼右侧)进行现场报名。咨询电话:8692730、15897852600、15971889159(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毕业证、相关技能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2张。
4、报名人员要确保提供资料真实性,所提供资料将进行审查。
(二)初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和5X10折返跑。初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经初试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标准,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政审:由金光道公司开具介绍函,前往公安机关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集中培训:初试、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2个月的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
(六)签订合同: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24小时驻勤制,采用轮休制,工作5天休息2天,具体方案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人,正式工资为3250元/月/人以上(包含个人社保应缴部分),并依据《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录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要求,逐年递增。
(三)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个人购买五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归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个人负责承担。
(四)根据个人服役经历情况,在培训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套改级别档次,相应工资待遇档次一并套改。
(五)根据个人表现及立功受奖情况,经用人单位批准,可提前晋级晋档。
五、其他福利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二)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免费发放服装、被装等。
(三)工作期间,按照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规定,其本人和直系亲属享受看病就医相关优待政策。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