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就业训练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
招聘简章
为提高张湾区就业培训工作管理水平,经张湾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研究同意十堰市张湾区就业训练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人数
招聘1名,所招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二、招聘对象
符合公益岗招聘条件签章,持有《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国家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十堰户籍(含五县一市),年龄在18至40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公民;熟练电脑操作,具有良好的文字、数据处理能力。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资格审查通过(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后,填写《聘用人员信息表》,按1:1的比例(即1人)受理报名,报名从公布之日开始至名额报满即停止报名登记。
报名地点:十堰市张湾区就业训练中心(红卫市艺校前100米)。
(二)面试考核:十堰市张湾区就业训练中心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条件审查:面试合格后,十堰市张湾区就业训练中心按1:1确定应聘对象,并进行条件审查,审查合格者直接聘用。
(四)聘用上岗:对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
凡被聘用的人员月工资2500元(含五险个人缴费部分)。
联系电话:8520390
联系人:赵主任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湾区就业训练中心
2021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