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十堰市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车辆驾驶员2名,保安兼保洁3名,协助处理市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后勤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办理了失业登记,并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第7页就业援助卡注明类别)。
2、车辆驾驶员要求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持有有效期内的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47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之后出生)。保安兼保洁要求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5月1日之后出生)。
3.退役军人优先。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即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24时,到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公司填写报名表。
报名咨询电话:0719—8692730、0719—8690033、0719—8686011。地址:市太和饭庄旁大光明市场2楼。
2.资格审查。本人报名时,同时携带以下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创业登记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学位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三年获得的各级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四、福利待遇
(一)在岗期间,车辆驾驶员工资暂定每月3500-4000元(试用期2个月,工资2600元),出差期间按照支队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核销相关费用。安保兼保洁工资暂定每月2600-3000元,(试用期2个月,工资2000元)。
(二)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执行国家规定工作时间,依法享受节假日休息和带薪年休假待遇。
(四)退出公益性岗位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食宿费用自理。若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堰市众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