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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新东房屋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6 16:31:21

十堰新东房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是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负责持有和管理开发区棚改过程中管委会投资建设及回购的商业住宅,持有和管理开发商应还建的商业及住宅,持有和管理棚改腾退的部分土地等良性资产,并通过资产进行运营管理,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1、市场开发部工作人员1名:

资格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负责市场开发及营销策划等相关工作,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热情大方,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及居住在十堰城区者优先。

三、工作地点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内。

四、工资待遇

1、月工资3500元左右(不含五险);

2、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有国有企业员工相关待遇;

3、公司提供早、中工作餐。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四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自主报名: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方式,在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地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改办(龙门工业园龙门大道32号);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电子版发至邮878605701@qq.com。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周六、周日除外)

联系电话:8365355  15971901333(李先生)

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5)报名条件确定的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2、面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堰新东房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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