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十堰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依综合折算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0年9月21日。考生应于2020年9月21日上午7:3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集中地点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39号)。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佩戴口罩参加体检。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饮食:不吃高脂、高蛋白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建议体检前一天不吃或少吃水果,尤其是葡萄或含维生素C成分较高的水果。体检前一天晚上8时起,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三)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四)妊娠期、月经期考生体检时应及时告诉体检医生,相关项目后期进行补检。
(五)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根据导检单指引逐项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完毕后将导检单交前台核验。
(六)考生体检费用按实际收取,请考生自备现金400元。
(七)考生体检不合格可复检一次。因复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相关准备。
联系电话:0719-8602520
附件:十堰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6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