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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1 16:38:40

 根据《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关于做好2017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鄂组通〔2017〕22号)和《十堰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十人社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张湾区决定面向区内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组织考察和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区属事业单位、区直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共31个岗位。

  三、考核聘用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年通过湖北省委组织部集中选聘到张湾区工作,目前仍在村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区基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

  2.2017年和2018年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公开招募参加张湾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区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服务期内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6.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若在招聘公告发布之前办理了辞职手续,以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批复盖章日期为准,可视为非在编在岗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和人事管理股(十堰市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9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科技研发中心八楼)。

  3.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张湾区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附件1),大学生村官经所在乡镇党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到指定地点报名,并现场签订《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核

  考核由张湾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区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表现情况,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合格人选,统一征求纪委监委、综治、信访、公安、法院、检察院、卫健等部门意见。

  六、体检

  1.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医院由张湾区委组织部和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具备体检资格和条件的医院中指定。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妊娠期的应聘人员,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统筹提出拟聘用人选和岗位分配方案,报请区委审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在《车都张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本人自愿提出放弃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张湾区服务期限最少5年,签订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的协议,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张湾区。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公告附件《张湾区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和 “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中所列的内容,由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所有考务信息均由车都张湾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和人事管理股:0719-8115529.


附件:


1.《张湾区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和 “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docx


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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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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