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2019年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已公布,根据《房县2019年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6:00
2、资格复审地点: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考生到房县人社局801会议室(房县城关镇神农路18号)资格复审。
(2)医疗卫生系统医护人员、临床医生及其他岗位考生到县卫健局6楼会议室(房县城关镇县门街3号)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按照卫生防疫有关要求,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保持1米及以上间距。
(三)资格复审提供资料
1、考生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2、按招聘公告《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按招聘公告《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
4、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相关资料,其中之一即可)。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5、提供本人学籍(人事)档案,需开具调档函的请于8月7日上午12:00前到房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904室)办理。
6、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非正式在编人员书面证明。
7、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
2、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前述证件资料齐全,还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医疗系统护士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3:《医疗系统临床医生及其他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