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执法大队)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体系,保障全区生态安全,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森林公安协警。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录协警16名。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学生、应届高中毕业生、精准扶贫对象优先。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郧阳区籍公民。
5、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和明显缺陷。
6、被招聘录用后必须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服从命令、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协警: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行政拘留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关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5、其他不宜在公安协警岗位上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元安同志兼任,森林公安分局局长王平任副组长,森林公安分局局政委华荣强、副局长朱钟飞、执法大队大队长莫非,局人事股负责人彭芬芬、森林公安分局办公室胡奎为成员。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森林公安分局组织报名。通过组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培训确定招录人员,由十堰市森林公安局郧阳区分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7月28日起至7个工作日结束(节假日顺延),报名地点设在区森林公安分局办公室(消防大队旁);
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6张,另附个人简历1份。经当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公安协警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网上报名。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总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自然资源执法业务。
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计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直接进入考核。如出现缺位,依照考试成绩依次替补进入考核。
(四)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森林公安协警,主要从事矿产资源管护工作。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每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上岗后,前两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待遇1800元以上,其他福利与现有协警一致,年终根据考勤和表现兑现绩效工资,交纳养老、医保、工伤保险等五险一金。
报名联系电话:7222886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