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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市公开招聘网格员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9 17:03:32

  2020年十堰市公开招聘网格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因部分考生资格复审放弃或者不合格,现将进入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注意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

  一、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20年6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17:30进行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报考岗位02网格员的考生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网格监管中心(地址:十堰市白浪中路83号原开发区地税分局大楼302办公室,电话0719-8319182)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2020年十堰市公开招聘网格员第二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自己姓名前的编号写在附件2右上角)。

  (2)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4)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对户籍的要求,考生须提供相关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5)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对退役军人(军嫂)的要求,考生须提供退伍证、结婚证。

  (6)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7)所需各类证件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完成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50元/人,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不再递补。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前述证件资料齐全,还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在6月9日登陆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补打准考证,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考评三科(联系电话:8650723)。

  (五)由于各相关单位车位紧张,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附件:1.《2020年十堰市公开招聘网格员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0年十堰市公开招聘网格员资格复审确认表》

  3.《诚信承诺书》

  4.《学历学位证明样式》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9日

   附件:    1.《2020年十堰市公开招聘网格员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    2.《2020年十堰市公开招聘网格员资格复审确认表》
    附件:    3.《诚信承诺书》
    附件:    4.《学历学位证明样式》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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