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堰市公开招聘网格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注意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20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8:00(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报考岗位01网格员的考生在十堰市网格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北路58号十堰海关5楼,电话0719-8102373)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岗位02网格员的考生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网格监管中心(地址:十堰市白浪中路83号原开发区地税分局大楼302办公室,电话0719-8319182)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2020年十堰市公开招聘网格员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自己姓名前的编号写在附件2右上角)。
(2)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其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4)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对户籍的要求,考生须提供相关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5)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对退役军人(军嫂)的要求,考生须提供退伍证、结婚证。
(6)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7)所需各类证件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完成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50元/人,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前述证件资料齐全,还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在6月4日登陆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补打准考证,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考评三科(联系电话:8650723)。
(五)由于各相关单位车位紧张,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附件:1《2020年十堰市公开招聘网格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0年十堰市公开招聘网格员资格复审确认表》
3《诚信承诺书》
4《学历学位证明样式》
附件: 1网格员资料审查名单
附件: 2确认表
附件: 3承诺书
附件: 4学历学位证明样式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