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完善“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教研员队伍,经研究,面向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选聘5名在编教师到县教学研究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德才兼备原则;专业素养和综合协调能力相结合原则。
二、公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体质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见《竹山县教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个人近3年内(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限诫勉、调整职务、停职检查、降职、责令辞职、免职、撤职),有信访、问题线索在查未得出明确结论和立案审查、调查期间的;
2.个人近3年内(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情形的、师德师风考核有“不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2024至2025学年度,一学期内连续请病假、事假(法定假除外)一个月或累计达两个月及以上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竹山县教育局13楼会议室(2),电话:0719-4220153。
(三)报名要求
1.参加公开选聘的教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填写《竹山县教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由现任教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审核,并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师德师风审核证明》(附件3)、完全小学及以上学校教研组长或中层管理干部聘任(任职)文件参加资格审查。
3.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单位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人选聘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县内的教师选聘,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公开选聘方式及办法
(一)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教研员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指导监督下实施。教研员001和002岗位采取笔试和教学实绩考核相结合方式选聘;教研员003和004岗位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选聘。根据选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有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划定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5分,低于65分的不予选聘。
(二)选聘办法
公开选聘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教研员001和002岗位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60%+教学实绩考核分×40%;教研员003和004岗位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教学实绩考核分计算办法见《竹山县公开选聘教研员教学实绩考核细则》(附件4)。若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在今日竹山网公布选聘成绩。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对拟聘用教研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教育局:0719-4220153,县人社局:0719-4220171),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合格后,依据单位空编情况按程序办理编制及人事转移手续;试用期内凡因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一律退回原学校。选聘人员为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的,拟聘用前须本人承诺放弃新机制岗位方可办理编制及人事转移手续。选聘人员编制人事关系调整到位后,参加现工作单位的岗位竞聘。
六、本公告由竹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42025年竹山县公开选聘教研员教学实绩考核细则.docx
竹山县人社局 竹山县委编办 竹山县教育局
2025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5AgIC7U8lfSH-CNlHzs9A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