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等文件规定,汉江师范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为汉江师范学院,主要职责: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汉江师范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jn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1.专任教师、技术十级(中级)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17时止。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由学校各用人单位(部门)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专任教师技术十二级(助理级)、实验教师、行政管理岗、辅导员岗、教辅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17时止,相关工作将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jnu.edu.cn/)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进行注册报名。
2.现场报名: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719-8846018。
专任教师技术十二级(助理级)、实验教师、行政管理岗、辅导员岗、教辅岗位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专任教师技术十级(中级)可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四)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时间节点
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在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或认证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个人近期简历,内容包含:个人基本情况、本硕博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个人荣誉等信息;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④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五、考试考核
招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行政管理岗、辅导员岗、教辅岗位需笔试。
2.专任教师技术十二级(助理级)、实验教师考核方式按照岗位表中要求执行。
3.专任教师技术十级(中级)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4.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后根据考试难易程度、岗位要求等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1.行政管理岗、辅导员岗、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评委提问等相结合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应变、组织协调、分析与解决问题和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
2.专任教师技术十二级(助理级)、实验教师的面试工作通过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进行,考核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考察、教学能力考察、专业能力考察(科研成果、技能展示)三个方面,试讲所用教材和试讲范围内容由相关二级学院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确定后,以公告形式向考生公布。
3.专任教师技术十级(中级)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主要采用面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4.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结合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学校将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四)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分党委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五)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人才常务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46018
监督举报电话:0719—8846011
汉江师范学院
2025年2月26日
附件:汉江师范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文章来源:https://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502/t20250226_55553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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